商法(一)(302020054)公司法期中课堂作业参考答案一、简答1、公司章程与合伙协议的区别
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至少有如下区别:①制定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发起人)制定;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创立大会通过
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制定
②生效尽管公司成立前公司章程就会对发起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认股人产生一定的约束力,但是公司章程完全发生约束力是在公司成立之时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③效力范围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故合伙协议只约束合伙人
④修改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股份公司章程修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⑤是否有行政合法性审查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章程的合法性;章程中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企业登记机关不对合伙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⑥公开程度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的申请文件之一,其是否具有公开性,应从三方面分析:其一,公司章程涉及登记事项的,应进行工商登记,具有公开性;其二,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其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设立股份公司时,须公告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应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这使公司章程产生一定的公开性
总之,公司章程一般不具有公开性,即使在某些情况有一定的公开性,也是极其有限的
合伙协议虽然也是合伙企业设立时须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的申请文件之一,但合伙企业具有私密性,合伙协议内容无需登记、备案,更不公开
2、公司登记事项有哪些
登记的效力如何
(1)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了九项公司登记事项:①名称;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