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测科测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测科测量员必须在地测科科长、副科长领导下开展测量及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测量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由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人员担任。掌握矿井测量内外业、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制度。 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 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和地测知识,严格遵守矿会议精神和领导的安排; 第 2 条 按规定进行掘进进尺、各掘进巷道进尺支护形式、岩性断面验收工作。为设计部门提供临时测量资料; 第 3 条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测量规程 》、《技术操作规程》实施现场测量操作; 第 4 条 负责各类新开口巷道标定。向有关单位下达贯穿通知单,并在现场标定; 第 5 条 及时填绘各类图纸、测量对算、测量台帐的整理、测量资料的整理; 第 6 条 工程标定前,负责提前一天进行对算,制订放线、施测方案; 第 7 条 爱护并保养好仪器和工具,检查各导点的完好情况; 第 8 条 向技术、生产部门提供所需的其它测量资料; 第 9 条 未很好地完成上述工作,工作有严重失误给安全生产造成影响或给企业外部形象造成影响的,负直接责任,每条罚 100---300 元。若造成重大事故,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 10 条 严格履行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二、责任追究 第 11 条 未按有关规程、规定要求操作,影响安全生产的,地质员负直接责任; 第 12 条 未按规定进行掘进进尺、各掘进巷道进尺支护形式、岩性断面验收工作,测量员负直接责任; 第 13 条 未对各类新开口巷道标定,未及时下发贯穿通知单技术员负直接责任; 第 14 条 未及时填绘各类图纸、测量对算、测量台帐的整理、测量资料的整理,测量员负直接责任; 第 15 条 地测科测量员对本科承担的图纸资料整理等工作直接责任。 第 16 条 对仪器和工具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性能完好,测量员负直接责任。 第 17 条 向技术、生产部门提供所需的其它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量资料负直接责任; 第 18 条 未很好地协助科长、副科长,工作不利,造成工作失误、被动的,地测科测量员负直接责任。 第 19 条 工作有严重失误给安全生产造成影响或给企业外部形象造成影响的,负直接责任。若造成重大事故,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管理条例》给予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