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期末复习指导商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商法研究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它除了研究商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我国现行的各种商法法律制度、法律规范以外,还要研究我国商法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商法在实施中的情况和经验等
在期末复习时,先回忆一下商法的基本问题,有助于对具体章节和法规的理解
1、商法的概念和特点首先,了解什么事商法
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调整商事关系,实际上就是调整基于商事关系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理解商法的概念,首先要掌握商事关系的概念
与此相关的是商人和商行为的概念
商事关系包括组织关系和交易关系
其中商事组织关系与商人的概念相关联,商事交易关系与商行为相关联
商法→商事关系﹛组织关系→商人交易关系→商行为它由商事行为和商事主体构成
商事主体在教材里也叫商人
商人在这里是指主体,不是指具体的个人
更多的是指公司和合伙
公司法在商法中是重要的一部分
商事行为类似民事行为,是商事主体进行的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活动
商事行为一定要合法,与民事行为一样
商法发展到今天,是有一个过程的
商法是从民法里分出来的
在西方,最初,是民法发达,商法混在其中
欧洲的中世纪,贵族控制一切权利,其他平民没有权利
有些聪明人就到东方做生意,大家都看过话剧《威尼斯商人》
他们从东方贩进大量的瓷器、香料和丝绸
把西方的皮革、玻璃等带到东方,进行东西方贸易
文艺复兴时期,商人发展起来了
以后,生意越做越大
在民法中的有关法律规范不够用了
比如在主体方面,民法讲自然人比较多,讲法人比较少
在做东西方生意中,海上的风险是很大的,当时的木船也小,抗不起大风浪
民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无限的,在经商中,有了损失,要拿全家的财产承担责任
谁也不敢把生意做大
这阻止了经济的发展
文艺复兴以后,思想解放了,法学研究、法学思想有了发展,法律也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