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基层堤防单位执行政府采购的难点透视基层堤防单位执行政府采购的难点透视 刘昌仁 魏顺新 郑兴艳 【摘要】近几年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等四项改革逐步在基层全面铺开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四项改革之一,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但由于其运行环境并不完善,特别是在基层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困难重重,如何应对
【关键词】政府采购 基层单位 难点透视 一、基层堤防单位执行政府采购难点 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属湖北省水利厅直管单位,下辖十二个堤防、涵闸管理分局,五个局直单位,所辖单位分布在江汉平原七个县市,担负着汉江中下游752KM 堤防的常年维护、管养及防汛任务
20XX 年,我局列入部门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经费 571 万元,利用自有资金列入政府采购商品 180 万元
项目经费 571万元包括堤防维护经费 533 万元,正常防汛经费 38 万元,按湖北省 20XX 年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堤防维护费和正常防汛费支出必须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截止 10 月底,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项目经费实际到位 291 万元,未到达 280 万元,包括 1
4 万元正常防汛经费
堤防维护经费和正常防汛经费是我局完成年度堤防岁修养护、涵闸整修任务不可缺少的经费,资金到位的早晚对当年的安全渡汛影响极大,然而 20XX 年汛期已过仍有近半的资金没到位,由于资金不到位,有的分局仍没能完成当年的堤防岁修计划
此外利用自有资金采购商品实际申报 112 万元,其中已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函 70 万元,正在申请办理政府采购确认函
因得不到及时批复,为了保持单位的正常运转以及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的单位不得已对堤防管养所需的除草机、堤林翻耕机等急需物品未待批准自行采购
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已成为我局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