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物业管理协议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物业管理单位(简称甲方):大厂回族自治县信诚盛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商铺业主(简称乙方):为确保福康新里配套商业楼(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序实施,保证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物业管理纠纷,将商铺营造成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安全、文明礼貌的场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它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具体如下:第一条乙方所购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商铺坐落位置:号楼号面积:平方米乙方所购商铺合同编号: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对商铺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等项目进行巡检、维护服务
2、为检查、维护本物业的任何一部分或为履行管理责任,有权携带必须的工具、设备及材料进入本物业任何一部分,如有必要,可进入任何商铺的内部,但应提前向有关商铺业主(租户)说明原因3、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并采取公告或书面通知等形式告知乙方
4、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商铺内,以检查并确定是否违反装修守则,如发现任何业主或租户聘用的承建商及其工人违反装修守则,有权禁止该等人士进入本物业,并要求违反者限期整改、赔偿因此造成公共部位或毗邻房屋的损失及承担其他一切责任
5、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制止违反本物业有关管理制度的行为
7、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8、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依法享有所购或租赁商铺的使用权
2、依法享有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的1权利,但须遵守甲方指定的管理规定
3、享有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权
4、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建议,但不得直接惩戒(如打、骂等)甲方之员工或甲方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