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川办发[2008]37号【发布日期】2008-09-10【生效日期】2008-09-1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四川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川办发[2008]3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08〕5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对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的组成部门、人员和部分职责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安委会主要职责(一)在省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审定和下达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指导相关考核工作
(五)协调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有关部门、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六)研究提出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和标准,推动指导煤炭行业加强安全管理和科技进步等基础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七)必要时,协调省军区和武警四川省总队调集部队和武警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负责组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九)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部署的事宜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省安委会组成主任:李成云省政府副省长副主任:蔡竞省政府副秘书长林书成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局长成员:文卫平省安监局副局长朱丹枫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勤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向怀树省军区副参谋长李生钰武警四川省总队副总队长胥绳省总工会副主席曲木史哈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松柏省经委副主任王光辉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占昌省交通厅副厅长杨洪波省建设厅厅长赵振铣省监察厅副厅长唐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