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 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办法 (一)内外销售收入填报销售额(主表)和销售情况明细(表一) 生产企业销售货物应区别内外销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不同的栏次: 1、内销货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 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一至五项规定的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属于一般贸易出口方式的应税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 2 栏,并区别情况将应税收入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 1、 3、4 栏; 《通知》第一条一至五项规定的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的应税收入,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 5 栏,并区别情况将应税收入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 8-11 栏; 2、当期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 7 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中;包括本年度出口发生退运并已在税务机关取得《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销售额负数
对《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货物,不办理退税出口销售额并且已计算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应在申报纳税当月冲减调整免抵退销售额
注意:不包括以前年度出口发生退运且本年度已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销售额 3、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的销售收入和取得《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及其他出口免税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 8、 9、10 栏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第三部分“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的相关栏次
(二)进项税额明细(表二)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购进内外销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