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国家安全局考录公务员公告 发达国家公务员考录制度借鉴 一、发达国家公务员考录制度改革经验借鉴 1、政府雇员制:混合管理模式 实行政府雇员制是发达国家在公务员录用制度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表明公务员管理制度已经从一元化向多元化的公共管理模式发展。政府雇员制对政府管理活动产生了诸多的积极意义: 首先,将政府公务员职位的常任制与非常任制结合起来,使政府人力资源更加合理配置: 其次,缩小了政府规模,节省了政府管理的成本,缓解了政府财政的压力; 再次,有效地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能够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英国、澳大利亚、日本、新西兰等国家,针对某些特殊职责或专业性很强的政府职位,实行了公务员的合同制管理模式。在日本,几乎有 12%的政府工作人员属于合同制聘用的政府雇员。美国政府中属于常任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比例,已经从上个世纪 30 年代的 87.9%降低到近年的55.5%。合同雇佣制和临时聘用制已经日渐成为政府机构常见的用人方式。 2、分类考试:学历与职类相结合 在近百年的实践探索中,发达国家公务员考录工作在严格的分级分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学历与职类相结合”的分类考试与用人模式。通过分类考试,针对不同岗位提出不同的学历要求,将学历与职类相挂钩。这种结构设计考虑了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可尽量避免人才浪费。充分发挥所学所长,是发达国家公务员考录实践中较为稳定的制度。 如英国分为行政级、执行级、文书级、助理文书级四个级别;德国分为高级、上级、中级、下级四种;日本则分为上、中、下三级。不同职类、职级,其考试方法、内容及报考资格都不相同。如日本参加公务员高级考试必须具备大学学历。懂法律,考试合格者被录用后可以担任级别较高的事务官:在韩国,实行初级、高级公务员分级考录,对于高学历的考生可以选报高级公务员,直接担任第五级以上的公务员:英国也有直接进入第七级(主管级)考试。具有大学学历、有成熟经验的人方可报考。这就为高学历、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才直接报考各级公务员岗位建立了通道。 3、执业资格制度:统一的职业能力标准 公务员执业资格考试是建设统一的公务员考试制度的主要途径。在一些较完善施行公务员制度的发达国家,公务员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得以充分实施,各国对事务类公务员都有一个统一的职业能力标准和专业水平要求。《美国文官法》规定:文官委员会根据考试科目的相对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