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包括: 1、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2、公司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4、制定和出台涉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5、涉及到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7、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8、涉及全公司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1、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 2、公司人员的调进和调出; 4、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5、总公司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6、对公司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 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 3、交通工具的增加;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四)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 1 万元以上和公司各单位一次性花费 5000 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高规格公务接待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决策的程序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总支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属于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由公司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批
3、重大项目的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