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行政许可必 a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初审(划拨用地及重大项目)必须提供的资料(进见时) 1、申请报告; 2、政府决议决定、主管部门意见及市发改委计划文件等; 3、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 4、项目建议书(非必备资料)
必需提供的资料﹙出件前﹚1 申请报告; 2 政府决议决定、主管部门意见及市发改委计划文件等; 3
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 4
拟选址用地范围简图 5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 a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树核发必须提供的资料(进见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 2、拟批准 1/500 或 1/2000 用地蓝线图(带路网 1 张); 3、政府决议决定,主客部门意见及市发改委计划文件等; 4
相关部门意见
必需提供的资料﹙出件前﹚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 2
己批用地蓝线图 3
政府决议决定、主管部门意见及市发改委计划文件等; 4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b 1、下达规划条件和划蓝线必须提供的资料(进见时) 1、申请报告; 2、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 1/500 或 1/2000 意向用地地形图(带路网、用铅笔表明拟选位置 1 张)
必需提供的资料﹙出件前﹚1 申请报告; 2
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 3
己批准的蓝线图 1 张 4
相关部门意见
规划条件通知书 b 3、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提供的资料(进见时) 1、出让用地(拍卖、挂牌、转让)(1)申请报告; (2)土地成交出让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书;(3)已批准的用地蓝线图(复印件); (4)1/500 或 1/2000 拟批准规划用地红线图 4 张
2、划拨用地申请报告; 政府批准文件或发改委计划文件;选址意见书及已批准蓝线图; 1/500 或 1/2000 拟批准规划红线图 4 张;国土部门批地文件等; 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6 套,带电子文档);技术指标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