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行政许可必 a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初审(划拨用地及重大项目)必须提供的资料(进见时) 1、申请报告; 2、政府决议决定、主管部门意见及市发改委计划文件等; 3、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 4、项目建议书(非必备资料)。必需提供的资料﹙出件前﹚1 申请报告; 2 政府决议决定、主管部门意见及市发改委计划文件等; 3.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 4.拟选址用地范围简图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 a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树核发必须提供的资料(进见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 2、拟批准 1/500 或 1/2000 用地蓝线图(带路网 1 张); 3、政府决议决定,主客部门意见及市发改委计划文件等; 4.相关部门意见。 必需提供的资料﹙出件前﹚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 2.己批用地蓝线图 3.政府决议决定、主管部门意见及市发改委计划文件等; 4..相关部门意见。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b 1、下达规划条件和划蓝线必须提供的资料(进见时) 1、申请报告; 2、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 1/500 或 1/2000 意向用地地形图(带路网、用铅笔表明拟选位置 1 张)。必需提供的资料﹙出件前﹚1 申请报告; 2.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 3.己批准的蓝线图 1 张 4.相关部门意见。 5.规划条件通知书 b 3、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提供的资料(进见时) 1、出让用地(拍卖、挂牌、转让)(1)申请报告; (2)土地成交出让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书;(3)已批准的用地蓝线图(复印件); (4)1/500 或 1/2000 拟批准规划用地红线图 4 张。 2、划拨用地申请报告; 政府批准文件或发改委计划文件;选址意见书及已批准蓝线图; 1/500 或 1/2000 拟批准规划红线图 4 张;国土部门批地文件等; 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6 套,带电子文档);技术指标复核报告; 交通影响评估及环境评估报告﹙3 万㎡以上的住宅,1 万万㎡以上的公共建筑、停车场、加油站等城市交通设施﹚; (9)公示结论报告; (10)规划技术指标复核书。必需提供的资料﹙出件前﹚ ﹙1﹚申请报告; ﹙2﹚.土地成交出让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书;﹙3﹚.已批准的用地蓝线图(复印件); ﹙4﹚.1/500 或 1/2000 拟批准规划用地红线图 4 张。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划拨用地 ﹙1﹚申请报告; ﹙2﹚政府批准文件或发改委计划文件;﹙3﹚选址意见书及已批准蓝线图; ﹙4﹚1/500 或 1/2000 拟批准规划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