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人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方面 一是汇算清缴职责认识不清。在实践工作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对企业年度申报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够明晰,对偷逃企业所得税法律后果的认识远不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退税违法责任的认识高。加上基层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数据的审核手段简单,汇算清缴结束后的后续监管措施乏力,在受理、审核年度申报表时多为就表审表,对表中的数据逻辑关系只作简单推敲,给企业造成一种错觉,认为汇算清缴不过如此,随便也能过关,造成申报数据随意性较大。 二是财务核算工作重视不够。在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比如,有的企业在用工方面制度简单,多用临时用工,大多无劳动合同,也没有上交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款;有的企业在成本、费用的列支方面很不规范,将企业的一些经营费用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相互混淆;还有的企业在发生业务时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票据,白条入帐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各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努力,逐步规范。 三是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新办企业大多呈现增速快、规模小、聘请兼职会计从事财务核算等特性。企业会计对税收政策一知半解或不求甚解,填写申报数据不完整、逻辑不符的情形较为普遍。从近三年情况来看,每年参加汇算清缴企业以 20%以上比例在递增,多为中小企业、私营实体或涉农经营组织。通过审核,我们发现,许多企业对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以及免征的增值税应纳入所得额申报所得税等政策理解错误,有的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直接进行税前扣除,还有的企业随意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等。 四是税收优惠政策认知度不高。许多企业会计责任心不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不积极、嫌麻烦。如从事农林牧渔所得免征、安置残疾人支付工资加计扣除、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减计收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为小微企业带来了福音,但大多数中小经营实体,经营制度不健全,经营渠道单一,开业前期多处于亏损状态,无法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以近两年汇算清缴情况看,每年申报减免税资料的企业占参加汇缴清缴企业份额不到两成,而实际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比例就更低。这种情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税法遵从主动性。 五是纳税辅导和税法宣传不到位。随着国家对农村市场和涉农产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倾斜,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