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培训校内专任、兼课教师需要填报3张表格:教师基本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师其他情况。校外兼职、兼课教师需要填报2张表格:教师基本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填报时间区间:5.1经费收入和5.2经费支出按自然年(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填报,其他表单按2015—2016学年(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填报。特别提醒与《中基报表》、《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质量年度报告中的量化指标、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性。中职学生数据应以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中数据为基础,作为其他数据上报的依据。小细节:1、不能复制粘贴,只能输入、导入、选择。2、*为必填项。3、没有数据,填“0”,没有情况,填“无”。4、凡是有单一选项的,一定要单一选择,不要输入。5、采集表没有数据,可以不填写,也不用提交基础信息中的专业信息,每个专业至少要设置一个专业方向,如果不分专业方向,就设置一个与专业名称相同的方向。明确人员分类:(1)学校法定代表人(2)学校联系人(3)学校部门负责人(4)学校领导(5)校内专任教师(6)校内兼课人员(7)校外兼职教师(8)校外兼课教师(9)专业带头人(10)专业负责人(11)教学管理人员(12)学生管理人员(13)招生就业管理人员(14)督导人员(15)教学研究人员(16)中职在校生(17)应届毕业生(18)上届毕业生(19)学校社团负责人(20)志愿者活动负责人明确教师分类1、校内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人员(含正式签约聘用的非在编全职教师)2、校内兼课人员:指在本学年度内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管理人员(非专任教师)3、校外兼职教师:专指聘请来校授课的行业企业一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4、校外兼课教师:是指聘请来校授课的其他学校教师。1明确所有教师的身份1、1个教师只能确定在1个专业。(含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兼课教师。公共基础课教师不用编在专业)2、确定专业带头人(学校下文确定)3、确定骨干教师(学校下文确定)4、确定双师素质教师(学校按照条件认定)做好数据编码1、部门名称及代码;2、教职工姓名及工号;3、专业名称及代码;4、课程名称及代码;5、班级名称及代码;6学生姓名及学号。234各分表中的年月标准格式为:198009出生日期标准格式为:19800901。注意有些列项只需填写年份,不要随意增加月份。各类人员在填报数据前,首先要认真阅读当前数据表头的注释和填写说明,包括对填写格式的规定。应在准确把握各数据项内涵、理解填表要求后,再进行数据的填报,填报要统一规范,以免影响平台数据汇总。(1)所有填报信息均应使用全称。(2)所有带下拉箭头选项的列项,应按照下拉箭头进行选择。(3)在填报的数据前不要随意添加空格。比如性别,如输入“空格+男”,在平台进行汇总时,因平台不能识别该数据,会导致统计错误。数据录入后也不要再键入空行。(4)无数据的列项应为空白,不必填写“0”、“无”、“/”等字符,也不要随便键入空格,以免影响平台数据汇总。(5)所有列项不用填写单位,填写前先查看标题行的单位。1基本信息1.1名称1-111.学校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按照教育部编制的10位学校标识码填报。2.学校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全称。3.所在城市是指学校主体所在的地市级或以上的城市名称。4.建校日期是指学校独立设置具有举办中等职业教育资格的时间(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时间)。5.建校基础是指中等职业学校的前身或是学校是怎样组建起来的。6.学校举办者(单一选项):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民办。学校举办者是指学校(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为设置学校(机构)提供必要经费和基本办学条件者。教育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举办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其他部门是指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国有资产举办学校(机构)的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级金融机构、经济实体等,如:财政、卫生、农业、国家电网公司等5单位。地方企业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