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公司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有软件研发以及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软件研发与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维护或改造,此类工作均需要以项目制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中自行开发是指主要依赖公司自身的管理、业务和技术力量进行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一般仅向外购置有关的硬件设备和支撑软件平台;合作开发是公司与专业IT 公司(合作商)共同协作完成 IT 应用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一般形式是公司负责提供业务框架,合作商提供技术框架,双方组成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实施,IT 系统的日常支持由技术研发部承担;外包开发是指将IT 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承包给某家专业公司(可以是专业的IT 公司或咨询公司等),由该公司(承包商)负责应用项目的实施
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
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
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接受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第五条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组)、开发组(可能包括网络管理员和合作开发商)
第 二 节 立 项 管 理第六条提出项目需求的部门参与公司层面立项,进行立项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编写《立项分析报告》,开展前期筹备工作
《立项分析报告》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
第七条需求提出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交相关部门会签后,上交公司高层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
第八条《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成立项目组(如果是外包开发,则成立外包商项目组;如果是合作开发,则与外包商共同成立合作开发项目组,以下统称“项目组”),项目组应包括业务组(由公司技术研发部需求管理组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和开发组(自行开发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