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校食堂人员用工合同引言为保障学校食堂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食堂服务的稳健进展,制定本合同,明确学校食堂人员的角色和职责,法律规范学校食堂服务的管理和运作。合同生效和期限1.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2.本合同到期前双方可以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应在签订新合同或解除原合同前至少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通知。3.若合同到期后未经任何书面通知而继续执行,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签。工作内容和时间1.学校食堂人员应当根据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学生、教职员工和外来人员提供食堂服务。2.学校食堂人员的服务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准备和加工、餐饮服务、饮品制作和销售、清洁卫生和保洁等工作。3.工作时间:学校食堂服务时间为每天早上 6:30 至晚上 8:30,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但不包括学校放假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资和福利1.学校食堂人员的工资根据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助等,应当在每月 10 日前支付。2.学校食堂人员应当参加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3.学校食堂人员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技能水平。职业安全和健康保障1.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应当实行必要措施,确保学校食堂环境和设施安全卫生,保护学校食堂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学校食堂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安全和卫生规定,正确使用和保护工作设备和工具,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避开职业损害和健康损害。合同终止和解除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应当在书面通知后七天内进行结算,双方应当互相支付应有的费用。若在通知期限内未进行结算,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的权利。2.若学校食堂人员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涉嫌违法犯罪等,学校食堂管理部门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解除本合同前,应当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和认定程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则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2.本合同的生效、履行和解释受中国·云南省·昆明市法律的管辖。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总结本合同明确了学校食堂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职责,法律规范了学校食堂服务的管理和运作。双方应当仔细履行合同约定,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