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商务定价协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公司订立的2018-2019年合肥电信第三方基站配套设施服务集中招标项目《商务定价协议》1附件4:商务定价协议本商务定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在【】省【】市订立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或“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住所位于长江西路225号,法定代表人为XX
(2)【】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或“XX公司”),住所位于XX,法定代表人为XXX
在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塔类产品及服务产品的起租及结算作出如下约定:第一条塔类产品及服务产品的定价按照本协议附件1《产品目录及定价》执行(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1)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应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塔类产品和服务产品签署《基站配套设施租赁服务协议》
第三条双方对于塔类产品及服务产品目录和定价的约定,均以本协议为准,并取代双方之前就此进行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商、约定和安排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双方应继续按照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或安排执行
第四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以中文书写而成,一式陆(六)份,双方各执叁(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与【】公司签署的《商务定价协议》编号:【】的签字盖章页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1:产品目录及定价2附件4:商务定价协议附件1:产品目录及定价说明:1、适用范围本附件适用于由【】公司提供服务的所有塔类产品、服务产品定价
2、生效时间本附件与《商务定价协议》正文的生效时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