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带管理法律规范制度 1 目的 为了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平安和健康,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加大反习惯性违章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的选购 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的选购统一由物资部门负责;购置的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必需是安监部认可的并具有省公司核发的“入网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对于已通过省或部以上鉴定的暂无“入网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可以经过安监部审批后少量试用。 3 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领取、使用、维护和保管 3.1 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编号、记下,并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2 新领用的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必需进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每人使用的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由个人负责保管,班组公共的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由班组材料员负责保管,并由平安员根据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3.4 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应存放在干燥处、干净处,防止受热变形、机械损伤,不行接触各种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3.5 禁止将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挪做它用,并不得外借。 3.6 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报废或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坏,凭原物给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予更换。非正常使用条件下造成损坏或走失需重新领用的,应按原值付款。 3.7 因工作需要,非本单位职工(临时工、厂家等)需用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工作结束后如数收回;若使用不当造成遗失或损坏,由责任人赔偿,若不能如数收回,由用人单位负责人负责,按原值付款。 3.8 根据《安规》有关要求,应使用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的工作,必需使用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 3.9 平安带(绳)、脚扣(升降板)每次使用前由本人检查一次,每月由班组平安员检查一次。 3.10 平安带(绳)凡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禁止使用: 3.10.1 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 3.10.2 绳索、编织袋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10.3 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3.10.4 金属配件无裂纹、无焊接缺陷,无严峻锈蚀。 3.10.5 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牢靠。 3.10.6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框边间距符合要求。 3.10.7 铆钉无显然偏位,表面平整。 3.11 脚扣(升降板)凡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禁止使用: 3.11.1 脚扣: 3.11.1.1 金属母材及焊缝无任何裂纹及可目测到的变形。 3.11.1.2 橡胶防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