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事项 KPI 考核主管管理办法为了配合公司安全监控室的管理使用, 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最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各部门生产主管在安全生产事项上制定本 KPI 考核主管管理办法。各部门生产主管包括:库长、仓库值班经理、调度主管、箱管主管等。安全生产事项 KPI 检查指标分以下六项:安全内务、安全作业、人员入库控制、库门控制、作业现场安全控制和安全事项报告。各检查指标具体内容为: 12、报告的目的限于:安全事故得到处理/安全隐患得到通报/安全违章得到纠正/安全违章责任应该记录; 14、主管/库长不在现场的,报告的第一责任人顺序为:理货员(包括仓库保管员)/作业司机/增值劳务工。个人个别或随机发现得报告的安全事项,为报告责任人; 15、报告对象为报告人的上级主管或者报告人认为应处理/记录安全事项的主管,报告对象不确定的,以公司安全主管为报告对象; 16、各库长、主管、经理(主任)在接到安全事项报告后,应尽职及时处置,并对比公司发布的《安全事故(事项)报告和处理程序》及时报告。备注:Ⅰ级为可以目测管理;Ⅱ级为可以现场控制;Ⅲ级为不可现场控制。根据现场的日常检查和监控室内视频发现的各项违规事项填写的《安全生产日检表》,以及其它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规事项为考核依据,对比以上指标内容考核级别分类细则,对相关生产主管按月作出具体考核管理办法。各指标下生产现场各项内容检查按月统计违规次数的对应级别考核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