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及其治理摘要:商业贿赂的治理,无疑应从“治标”和“治本”两方面谋求对策
就“治标”而言,必须改变目前立法和司法对商业贿赂犯罪惩治总体钝化、执法底线不断后退的现状,坚持对商业贿赂犯罪“从严惩处”的方针
立法上,严密法网,简化商业贿赂的构罪条件,堵塞漏洞;司法上,严格执法,让立法所设置的商业贿赂成本在现实执法中得到验证
通过加重商业贿赂的违法成本,抑制其猖獗蔓延之势,为最终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创造条件
关键词:商业贿赂受贿罪行贿罪缓刑一、前言现代社会是商业化社会,商业竞争异常激烈
商业贿赂滋生蔓延,已成为商业交易包括贸易、服务和投资等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增加了交易成本,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是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所以,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有效地防治商业贿赂现象,对于规范市场秩序,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维护公平竞争规则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商业贿赂的概念依据国家工商局1996年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的界定,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争取交易机会和条件的行为
“经营者”是指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由此可见,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采用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近几年,商业贿赂行为不仅在商品流通领域,而且在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土地开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