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宣钢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法律规范公司的工伤保险工作流程,明确员工工伤期间享受的待遇及公司、部门、员工三方需担当的费用,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平安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3、管理职责 3.1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财务科负责归口管理和维护。 3.2 财务科负责缴纳和管理平安生产责任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协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鉴定手续和工伤待遇,协助工伤职工向保险公司猎取工伤赔付待遇;同时办理因为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责任向保险公司索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付事宜。 3.3 办公室是工伤职工医疗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有关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合作,管理工伤医疗和职业康复。 3.4 平安环保部是职工工伤事故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认定。协助工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帮助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作。帮助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调查。 3.5 办公室及平安环保部负责职工工伤争议调解,并依法对工伤保险执行状况实施群众监督。负责做好因事故造成影响的第三方的安抚工作。 3.6 财务科负责财务业务结算。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工作程序 4.1 基本要求 4.1.1 遵守有关平安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规矩,执行平安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开和削减职业病危害。 4.1.2 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员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4.1.3 员工发生工伤时,公司必需实行措施使工伤员工得到准时整治。 4.2 工伤认定 4.2.1 员工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缘由受到事故损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损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损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公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受到损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损害的; g)法律、规矩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节。 4.2.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损害的;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c)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己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本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4.2.3 员工有前款第(1)第(2)项情形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