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应该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内部无建筑垃圾,环境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 2、人防门均应安装到位,标牌标识清楚,做到启闭灵活,密闭性能良好,手柄转动灵活,加注黄油
门扇、门框油漆装饰到位,且已通过人防门专项防护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监督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4、有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详见本标准 4
2 条款)的内容; 5、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检查、施工技术管理资料以及监理资料应当齐全有效,并已分类整理; 6、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防护设备厂家对人防地下室进行竣工初验,初验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合格证明书
工程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程序 1、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查自评,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人防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申请验收; 2、实行监理的工程,应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 3、建设单位在接到两个报告后,应组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验收组,实施初验,对初验发现有不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项目,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使之达到验收条件,分别提出《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4、建设单位确定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签发《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通知质量监督站窗口,由监督站安排组织人员并通知人防主管部门派人如期参加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如期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1、参建各方面人员到场开会,验收组听取参建各方情况汇报; 2、建设单位介绍人防工程建设程序情况; 3、施工单位介绍施工概况、施工质量控制和自评情况,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