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公司管理性支出 控制办法 为规范某某集团管理性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特制定本控制办法
一、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管理性支出,是指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管理性费用,主要包括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二、业务招待费管理: 1、业务招待费是指:招待或接待公司业务客户或公司行为的业务联络而发生的费用,包括:(1)招待外部人员用餐、礼品、旅游、住宿及礼金等费用;(2)政府部门参观、检查、指导的招待费用、物品等
2、费用支出执行事先审批制度,各项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均需依照“审批权限”经审批人在事先同意,阐明招待人数、预计招待费用后方可到财务领款
3、报销业务招待费时,需注明招待或接待对象、事由;如不方便注明事由,需填报备查单,经各公司总经理签批;各公司财务部会同总经理对各类招待性费用作专门的统计记录,落实到各部门或责任人,列入考核费用范围,以备内审核查
4、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支出审批权限,单事项(次)2000 元(含)及以上的支出需经集团财务部经理审批
5、严禁无工作往来和无业务关系的招待性支出,严禁私客公待,严禁集团内部、本公司内部非工作性质的招待性支出,对弄虚作假、以招待客户名义处理上述支出行为,一经查实,按本办法罚则处理
团队活动要事先向总部提出预算申请,经审批后费用可以在招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进行财务账务列支,财务考核单独列至“团队活动费”;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餐费,按照出差时间和经由地(在报销差旅费的同时)在合理的范围内报销
6、用于招待和公关而单独采购的烟、酒、茶叶及礼品等由各公司综合部统一管理,建立采购和领用台账,办理相应的出入库手续
各类招待和公关类物品应统筹合理采购
未经公司统一采购的各种招待性用品支出原则上财务部不得办理报销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应由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