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稳定的实施方案) 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随着我国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因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成为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探讨新时期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特点、成因,研究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对策,已成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试结合我镇实际,就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处置对策,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群体性事件的特点 当前,大多数群体性事件与社会转型、经济接轨和利益调整密切相关,纵观我镇近几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共同的目的性是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之所以能够聚集在一起的基础,也因此他们更容易引起共鸣,同气相报,同声相应。每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共性的问题都是与权益息息相关,有的涉及经济利益,有的关系民主权利。人民群众非常重视自身的权益,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或解决时,他们往往在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息的偏差思想支配下,聚集一起,群体上访,希望通过过激的行为来解决,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我镇 2008 年在镇中心校发生的“12.31 学生伤亡事件”,死者家属在赔偿问题上与校方达成初步协议后又翻悔,继而组织了亲朋好友上100 人赶赴到火葬场阻止火化,并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上访,问题虽然得以解决,但给我镇带来较大的不良影响。又如今年7 月 28 日,在我镇万寿村发生的“7.28 儿童溺水死亡事件”也同出一辙,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长达 4 天的疏导、解释和协调,才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二)具有规模的广泛性。一起群体性事件,往往聚集参与的人数少则十几人、几十人,多则上百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操纵者、组织者、策划者,也有骨干和一般成员。其组织、煽动及闹事的骨干成员中,有的是被调整下来的基层干部,有的是游手好闲之徒,有的是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过或系“两劳”回归人员,还有的是仇视党和政府的不法分子,其中掺杂着个别反动非法宗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一旦发生闹事事件,他们混迹于群众中间,蛊惑人心、煽风点火、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我镇简湾村委应群众要求,为改善交通条件,采取“以林换路”的方式,在置原简湾村林场场长将村有林木出售给本镇一修路人并签订了合同而不顾,又将处于纠纷中的村有林木以同样方式出售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