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目录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3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5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37 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 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 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