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新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2009 年6 月30 日,欧盟在官方刊物上正式发布了最新的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这个新指令将逐步取代旧版的88/378/EEC 指令,成为管控欧盟玩具安全的主要指令。 比较旧指令,新指令2009/48/EC 在以下五个方面作出了更新: 新指令针对工厂的新要求: 1. 工厂应该对产品可能存在的化学、物理、机械、电、阻燃性能、卫生以及放射方面的危险进行分析。 2. 通过 CE 符合性声明,工厂应该承担玩具符合各项要求的责任。(CE 符合性声明应该声明符合所有相关安全要求) 3. 技术文件: 设计及加工的详细描述,包括组件及所用材料清单,及所使用的化学物质的安全数据表; 执行过的安全评估; 符合性评估程序的描述; CE 符合性声明的复印件; 生产及储存的地址; CE 证书以及工厂递交给通报机构(NB)文件的复印件 (如果工厂进行过 CE 认证) 测试报告以及有关工厂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协调标准的方法的描述; 新指令针对玩具物理及机械性能的新要求: 1. 食品中的玩具或者跟食品混合在一起的玩具必须要独立包装。 2. 在享用食物时跟食物紧紧相连的玩具是被禁止的。(即为了要得到玩具而需首先吃掉上面的食物,这种设计是被禁止的。) 新指令针对玩具化学性能的新要求: 1. 致癌物质、诱导有机体突变的物质或者对生殖有害的物质不允许被用于玩具、玩具部件和玩具微观机构中。 2. 亚硝胺以及亚硝胺化合物被禁止用于三岁以下儿童的玩具中以及倾向被放到嘴里的其它玩具。 3. 玩具不应含有如右表中的过敏性香料: List A 4. 在玩具或部件中以下过敏性香料浓度超过100ppm,其名字应标注在玩具、标签、包装或附带的宣传单上。 List B 5. 从玩具及部件中迁移出的下列物质不得超过如下限制: List C 新指令针对玩具警告语的新要求: 1. 玩具上不能有与其功能、尺寸及特性相冲突的特殊警告语。 2. 适用消费者的最小至最大年龄段,以及其它适用的警告语应该显示在包装上或当消费者购买之前可以清晰看到的地方。 3. 针对在食品里面或者跟食品混合的玩具应该标注如下警告语: “Toy inside. Adu lt su perv ision recommended!” 4. 在化装包、嗅觉及味觉游戏中存在的香料包装应有如下警告语: “Contains fragrances that may cau se allergies” 新指令中认为不属于玩具的产品: 1. 节日及庆祝活动的装饰物; 2. 收藏品,产品及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