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队财务行为,搞好资金收支综合平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按照一局《关于做好资金计划编制及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提前预计、量入为出、规范操作、先批后用、保障运转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队所属各科室部门及项目部
第二章 资金计划的编制程序、要求和时间 第四条 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程序:由各科室、各部门进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草稿),经主管队领导审核,交财务科汇总后,报队长审批
财务科按照队长审批的资金计划(汇总草稿)编制正式的资金使用计划(正式稿),并由队长签字后下发各科室部门执行
第五条 资金支出计划按月进行编制,各部门科室于每月1 9 日前将经主管队领导审核的下月资金计划交财务科汇总,经队长审批后于当月3 0 日前下发
第六条 资金支出计划分为日常基本支出计划和对外付款往来资金计划
日常基本支出计划包括机关日常支出计划和各项目生产经营进度用款计划;对外付款往来计划包括外协钻机付款、后勤保障材料采购付款和物业维修付款计划
第三章 资金计划的编制部门和职责分工 第七 条 财务科为队资金支出计划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 1 、将各部门科室编制的下月《月度资金计划》草案进行汇总,并根据下月资金收入预算情况,综合平衡全队《月度资金计划》草案,报队长修正审批后,向一局上报,同时将正式的《月度资金计划》向队各科室下发执行
2、对资金计划执行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定期进行分析
3、根据当月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在保证日常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对对外往来付款计划进行调整
第八条 各科室为资金支出计划的执行部门,主要职责为: 1、按时编制、上报《月度资金计划》草案
2、严格执行下达的《月度资金计划》
3、认真遵守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制度,积极配合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