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货款月结协议书 货款结算合同 供货方(甲方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手机: 固定电话(区号+号码): 授权传真号(区号+号码): 营业执照号: 地税务登记证号: 国税务登记证号: 购货方(乙方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手机: 固定电话(区号+号码): 授权传真号(区号+号码): 营业执照号: 地税务登记证号: 国税务登记证号: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签定月结结算方式的协议,为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现就货款的结算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经协商,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帐期 ■ 月结( 日 对 帐, 月 日 现金 /银 行转 帐支 付 ) ,信 用 额 度 人民币 : RMB
乙方必 须按签订 的结算方式时间 内,通 过 现金 、转 帐、汇 款或支 票 等方式到 帐甲方指 定帐户 为准 ,开 票 客 户 必 须 使 用 银行 对公转 帐支 付
逾 期不 付 货款,甲方有 权收 欠 款及 利息 金 (逾期金额 月息 利息 金 按3%利率 计算)
2、乙方应 按照前条的规定按时 还款
3、为了保证双方往来帐目的准 确、清晰,当甲方要求每月书面核对 双方往来帐时 ,乙方应 积极配合, 目前采取的方式为:以发货明细清单为主、采购单为辅、以对帐单为准 进行 财务结算
4、乙方的付款应 同时 满足 帐期及 信 用 额 度 两 个 条件 ,如未 能 在 约 定的帐期内 付 款或 超 过信 用 额 度 范 围 ,则甲方给予乙方的帐期将 自 动 被 取消 ,转 为款到 发货
5、如乙方确有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按时 付 款,须 提 前一周 书面写 明原因 ,并 作出 付 款时 间 的承诺 ,征 得 甲方同意后 可 视 为临 时 帐期(只 限 此 笔 业务),否 则按照前条规定执行
6、 如 乙 方 连续 三 个 月 未能 按 时 付 款 或 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