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务部工作流程 一、合同审查工作流程 注:①上报的合同包括:格式合同、客户单位提供的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附件。 ②审查事项包括:格式合同的填写事项、客户合同及附件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③标注需要修改的合同条款和修改意见,交由大队或业务人员反馈至客户 ④依据客户反馈的意见最终确定条款内容,并填写合同审批意见 二、意外伤害保险、工伤、工亡处置流程 各大队提交合同及审批表① 审查合同内容② 标注审查意见并反馈业务人员③ 再次审查修改后合作方的反馈意见④ 填写合同审查审批意见 2 注:①意外情况:该情况为队员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 ②报案:法务部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汇总后依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要求上报保险公司。 ③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将案件是否受理将给与答复。 ④相关材料:(1)事故发生经过、注明时间、地点、诊疗情况、康复情况、机打书面材料(2)住院病例、诊疗明细、发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3)队员发生事故月份的工资条(4)队员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去工会调取(5)队员的工资卡复印件、标注:开户行、队员姓名。 各大队书面汇总意外情况,并告知法务部① 法务部审查并结合案件情况,出具事件处置建议② 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确认受理该意外情况③ 通知各大队上报相关材料④ 审查整理相关材料 上报总公司和保险公司、进入理赔程序 认定符合工伤、工亡条件的,各大队将情况报至工会 工会依据工伤、工亡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和后期处置 3 ⑤各大队汇总上述材料后交法务部。 三、仲裁与诉讼 注:①根据法院或仲裁院的通知,依据队员的诉讼请求、核实具体情况、需要大队和公司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②法务部与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视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参考公司领导的意见决定由公司法律顾问还是法务部进行处置。 ③搜集有关证据和应诉材料、并完成答辩书的制作,交由分管领导审查后加盖公章,提交法院或仲裁院等待开庭。 ④开庭审理后等待判决书或在开庭中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调解处理 ⑤依据判决或调解意见完成后续执行的有关工作。 法院或仲裁院 应诉通知书或传票 公司(通知法务部收取)① 通知大队收集材料 根据材料写应诉答辩状和准备有关证据② 准备开庭 二次开庭或等待判决③ 向分管领导汇报具体情况 根据领导指示处理后续事宜④ 4 四、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理 注:①意外事件包括队员执勤过程中与第三方发生冲突造成的突发性事件,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