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医 毒 物 ( 乙醇)检测实验室配置和操作规范 为加强法医毒物(乙醇) 检测实验室管理,提高检测质量,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特制订本规范。本规范主要对法医毒物(乙醇) 检测实验室的配置,案件检材(样本)的采集、包装、存放、送检、检测以及相关样品登记、检测记录、鉴定文书等方面进行规定。 一、法医毒物(乙醇)检测实验室配置要求 (一) 检测实验室区域设置 法医毒物实验室总体布局应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污染、检测结果的影响和对人员的危害,各区域必须独立设置。实验室各区域应当有明确的标记,仪器专人专用,避免不同工作区域内专用设备和物品的混用与干扰。相关规范、方法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各区域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文件,并实施必要的监控。 1.必备区域设置 1.1 采样室:用于对生物学样本采集、包装及照片固定等。 1.2 样本储存室(柜):用于对样本分类存放。 1.3 样本预处理室:用于对样本预处理、试剂配置等。 1.4 样本检测室:用于气相色谱仪对待测样本检测。 1.5 气源室(柜):仅用于存放气体钢瓶。 1.6 天平室:仅用于样本或标准物质的精确称量。 2.建议选配区域设置 2.1 灭菌室:用于对实验器材、器具进行消毒等。 2.2 危险品保存室:用于存放某些危险试剂或物品等。 2.3 洗涤区:用于清洗检测样本所需的器件。 (二)实验室仪器配置 用于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应当加以唯一性标识及状态标识。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当定期进行量值溯源,必要时进行期间核查。 1.必备仪器配置: 1.1 分析天平(0.1 mg) 1.2 旋涡混合器 1.3 离心机(4000 r) 1.4 微量移液器 1.5 玻璃器皿 1.6 恒温水浴锅 1.7 烘箱 1.8 通风柜 1.9 冰箱 1.10 乙醇标准物质 1.11 气相色谱仪或顶空气相色谱仪 2.建议选配仪器配置 2.1 制纯水设备 2.2 分析天平(0.01 mg) 2.3 低温冰箱 (三 )实 验 室 人 员 配 置 至 少 配 备 3 名 具 备 法 医 毒 物 鉴 定 资 质 的 司 法 鉴 定 人 , 才可 开 展 相 应 的 检 测 项 目 。 1.岗 位 要 求 1.1 司 法 鉴 定 人 : 取 得 省 级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颁 发 的 司 法 鉴定 人 执 业 证 。 1.2 司 法 鉴 定 人 助 理 : 取 得 市 级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备 案 的 司法 鉴 定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