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和经济学》之第四、六章总结 学 院 :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姓 名 : 孟 凡 康 学 号 : 1311151 ·第 四 章 : 财 产的经济理论 《 法 和 经 济 学 》 第 四 章 解 决 了 财 产 法 的 基 本 问 题 , 即 : 1
财 产 权 是 如 何 被 建 立 起 来 的
什 么 可 以 被 私 有
所 有 者 可 以 如 何 处 置 其 财 产
有 关 财 产 权 侵 犯 的 赔 偿 是 什 么
财 产 是 “一组权 利”, 这些权 利描述了 一个人对其 所 有 的 资源可 以 做些什 么 , 不可 以 做些什 么 , 包括对资源的 占用、使用、改变、馈赠、转让和 阻止他人的 侵 犯
财 产 法 为资源的配置 和 财 富的 分配提供了 一个法 律框架
其 主要线索为: 1
财 产 是 一束权 利, 所 有 者 是 自由行使其 权 利的 , 其 他人是 不能干涉所 有 者 行使其 权 利的
讨价还价博弈的 经 济 理论可 以 分为三个阶段: 建 立 风险值, 决 定合作的 剩余和 就分配合作的 问 题 达成条件
市民社会基 础 :明 确 的 产 权 制 度 ; 契 约 自由原 则 ; 责 任 自负 制 度
科 斯 定理: 当 交 易 成本 为零 时 , 私 人谈判 将 导 致 资源最 优 的 配置 , 无 论产 权 在 法 律上 的 安 排 是 怎 样 的 情 况
当 交 易 成本 足 够 地 高 ,从 而 阻止谈 判 的 进 行时 , 资源的 有 效 使用取 决 于 产 权 是 如 何 分配的
例 如 : 畜 牧 饲 养 者 与 农夫 的 例 子
交 易 成本 有 三种 形 式 : 搜 寻 成本 , 讨价还价成本 , 执 行成本
规 范 的 科 斯 定理和 霍 布 斯 定理分别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