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汇编 郦家坪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承诺 一、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有问必答 二、免收受援当事人全部费用 三、 五个工作日内审查援助申请并作出是否提供援助的书面决定,十个工作日内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业人士提供援助
四、工作日内提供八小时咨询服务 联系人:屈馥香 唐护民 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处理投诉,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每年回访受援当事人四次以上,回访人数十人以上 七、严把法援案件质量关,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邵阳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接待制度 一、工作日内应当有专人接待来访,处理来信来电,勤务工作由内勤负责,解答法律咨询由中心律师(或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负责,不得随意关门或电话不能
二、咨询接待由首问人员负责到底,不得互相推诿、搪塞
三、接待人员:应当讲究文明礼貌,服务热情,态度诚恳,富有同情心,不得使用粗暴的言语及行为
四、解答法疑问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并一次性告知来访者,确属疑难问题可提交全体律师讨论后择日予以答复
五、接待来来宜主动做好接待记录备查,注明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及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
六、 对来访者的疑问原则上当时答复并登记接待效果,确属当时难以答复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来访者
七、来访者提出的法律事务属法援范围的,应指导其提供法援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属法援范围的,应指导来访者请求其他职能部门解决
八、不得收取来访者的任何费用,亦不得引诱来访者采取诉论行为而为他人介绍法律业务
九、接待终结,接待人应明确表示欢迎来访者再来
受 援 人 须 知 一、受援人应是本辖区内居民本辖区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的当事人 二、受援人应按法援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农民工为受援助人的,法援机构免予审查提供帮助 四、 受援人对法援机构或援助人员收取财物的行为应拒绝,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五、法律只保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无理要求得不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