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
txt如果背叛是一种勇气,那么接受背叛则需要更大的勇气
爱情是块砖,婚姻是座山
砖不在多,有一块就灵;山不在高,守一生就行
阿府发〔2006〕16号阿坝州人民政府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试行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颁发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全州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内按空缺岗位编制计划
国家、省和州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都应当实行公开招聘
第五条公开招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公开招聘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空编数和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以下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卡、核定工资基金、签定聘用合同等手续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二)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第八条州人民政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是全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