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案防工作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加强案防工作,客观评价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及我行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加强对案防工作的领导,客观评价案防工作情况和成效,总行成立了案防工和自我评估领导小组,行长任组长,副行长、纪委书记和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案防工作自我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稽核部
本办法所称的案防工作评估包括自我评估和监督评价
(一)自我评估由以下三部分构成1、总行案防工作自我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年度全行的案防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2、总行各部门对年度本部门的案防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制度,业务检查等情况
3、各支行对本单位年度案防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是指总行案防工作自我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对总行各部门及分行年度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情况以抽查的方式进行的监督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及各支行第二章自我评估第四条案防工作自我评估应当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由总行牵头,总行案防工作自我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总行各部门及各支行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自我评估工作
第五条总行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自我评估工作,各支行应成立本单位案防工作自我评估领导小组,明确组织领导和职责,保证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总行案防工作自我评估扣领导小组办公室,总行各部门及支行应依据《xx商业银行案防工作评估指标系》(附件1)明确评估指标构成,并制定年度自我说估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规范评估流程,合理分配资源并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和保障机制,做好自我评估的准备,组织实施和报告工作
第七条总行案防工作自我说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总行各部门及各支行应拫据《xx商业银行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对本部门、本单位案防工作进行评估打分
第八条自我评估工作应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