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服务时,应当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创新,为我国P2P网络借贷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P2P网络借贷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金融良好的成长势头在我国发展兴盛
借助这一契机,部分商业银行亦开始涉足P2P网络借贷服务行业
由于商业银行不仅处于公众储蓄守护者的地位,管理公众存款,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代表着国家信用,商业银行从事P2P网络借贷服务隐含着国家信用的背书,其业务开展和创新必然有着更加复杂的法律关系
因此,系统分析其参与P2P网络借贷服务行业的法律风险对推动P2P网络借贷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商业银行涉水P2P借贷服务2007年P2P网络借贷服务在我国正式出现,至今呈现出迅速发展的趋势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0日,全国P2P网贷平台共2358家,活跃的P2P网贷平台为1680家,未纳入指数、而作为观察统计的P2P网贷平台为287家
截至2014年底,全国P2P网贷的贷款余额1386
72亿元,较2013年底352
23亿元,增加了1034
49亿元,增长293
自2013年以来,传统的P2P网络借贷服务商迎来了新的竞争对手,商业银行开始涉足P2P借贷服务行业
2013年4月,招商银行正式推出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小企业e家”,此举被外界解读为“银行P2P业务第一单”
经过招商银行此番试水,中国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也积极筹备,准备适时推出P2P网络借贷服务平台
2013年12月,中国银行推出网络版的“中银投融服务平台”,该平台为企业及项目提供“一对一”的融资对接
不过中国银行的P2P平台只在深圳试点,并未在全国推广,而且仅限于中行特定客户,同时还不具备线上交易功能,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P2P网贷平台
但在市场看来,这只是四大行在P2P领域的一次早期试水,未来有可能大范围推广并与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