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的一般工作程序工作流程要求受理报检1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提供的单证资料入境货物报检单。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产地证书。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及发票。卫生证书。提单或装箱单。代理报检委托书(仅适用于代理报检时用)。2受理报检评审报检资格审核:报检人应具备报检资格。单证的完整性审核:上述报检资料应齐全、完整和清晰。单证的有效性审核:审核上述报检资料签字、印章、有效期、签署日期和表述内容等,确认其是否真实有效。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必须提供原件,必要时需进行验证。单证的一致性审核:审核入境货物报检单、合同或信用证、发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等单证的内容是否一致,报检单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核查报检数量、 入境口岸是否与检验检疫证书相符。经审核,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接受报检。否则,不予受理报检。现场检验检疫现场检验检疫1 制定植物检验检疫方案审核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检疫要求在合同中是否得到落实。根据国家植物检验检疫规定及输出国家或地区疫情发生情况,制定检验检疫方案。确定现场检验检疫时间、地点、人员。2 核对货证是否相符核对包装箱上的产地、种植者或果园、包装厂、冷藏库等标记和官方检疫封箱标志是否符合检疫要求。开箱核查水果的种类和数/ 重量。3 查验运输工具及装载容器的查验检查装运水果的集装箱、汽车或船舶上是否有土壤、幼虫或虫蛹。包装材料查验带木包装或其他植物性包装材料的,按有关规定实施检疫。检查包装箱箱体内外有无虫体、霉菌、杂草、土壤、枝叶及其他污染物。水果查验大船运输的,分上、中、下三层边卸货边检查。在上层检疫得出结果后方可卸货。集装箱装载运输的水果,须在集装箱中间卸出60厘米左右的通道,以供检验检疫人员查验和抽样。按随机和代表性原则多点抽样检查。每一独立运输工具(如集装箱、车辆、船舶等)、每一水果品种抽查件数和取样数量按下表规定执行。查验发现可疑疫情的,适当增加抽查件数。水果总数(件)抽查数量(件)取样量(公斤)* ≤ 500 10(不足 10件的,全部查验)501-1000 11-15 6-10 1001-3000 16-20 11-15 3001-5000 21-25 16-20 5001-50000 26-100 21-50 > 50000 100 50 *注:需做安全卫生检验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取样。逐个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