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联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泰州高港支行、钇利沣光电科技(泰州)公司、上海钇利沣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问题提示:瑕疵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要点提示】公司债权人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行使追偿权利的,首先应当由公司对其债务承担直接责任,瑕疵出资的股东在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债务时,在瑕疵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瑕疵出资的股东将股权转让的,其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不因合同转让而转移
受让股东对虚假出资的行为明知或应知,仍然与出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应当与出让股东连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例索引】一审: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泰民二初字第119 号( 2006 年 4 月 26日)二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苏民二终字第0201 号( 2006 年 10 月 9 日【案情】上诉人(原审被告):通联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港支行(以下简称高港中行)
原审被告:钇利沣光电科技(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钇利沣公司)
原审被告:上海钇利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钇利沣公司)
2004 年 10 月 19 日,高港中行与泰州钇利沣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高港中行向泰州钇利沣公司发放贷款3200 万元,期限一年,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高港中行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律师代理费用由泰州钇利沣公司承担
泰州钇利沣公司以其房屋土地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高港中行依约发放了贷款
贷款到期后,泰州钇利沣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
泰州钇利沣公司是由上海钇利沣公司与太平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出资700 万美元和300 万美元于 2003 年 7 月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系李世春
2003 年 8 月 26日,上海钇利沣公司汇入泰州钇利沣公司8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