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防排烟工程分包施工合同要点甲方(发包方)将通风防排烟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包方)。双方就工程承包范围、权利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材料设备、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结算等事项作了十分专业、详尽的约定。本文本附有《工程质量保修书》、《产品价格表》、《通风防排烟工程施工界线划分》、《消防工程物业验收移交标准》、《×××分包工程管理制度》、《消防工程及通风防排烟工程三方协议书》六个附件。通风防排烟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章工程概况第 1 条 工程名称:通风防排烟工程第 2 条工程地点:与交叉口第 3 条 工程内容:第二章工程承包范围第 4 条 承包范围:本项目地库机械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主楼内各层风口、屋面排风系统、 无机玻璃钢风管等的制作及安装施工、设备及材料的供货、系统安装、 调试、联调、试运行、验收、鉴定、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售后服务及操作与维修人员的培训,达到系统开通、竣工后应通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并向甲方移交全部资料及竣工图。第 5 条施工范围不包括前期预埋预留工程。第 6 条 通风防排烟工程施工界线划分详见附件三;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承包范围界限不明的则以甲方确定的书面确认文件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第三章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 7 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7.1 发包人: 指本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7.2 总承包人: 指与发包人签订本项目土建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项目承包人名称为:。7.3 消防施工单位: 指与发包人签订本项目消防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项目消防施工单位名称为:。7.4 分包人: 指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7.5 项目经理:指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7.6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7.7 监理单位: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