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人摔伤大事调查争辩报告单位名称: 姓 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我辖区道委会五里 56-12 号户主:,男,汉族,省市龙华区龙泉镇美熬村人,身份证:;该户主在建房屋包工头吴升王,市龙华区龙泉人,电话:;聘请木工人员,新疆奎屯人,身份证号码:。 4 月 11 日上午 8 时左右,在对 56-12 号房屋进行第三层架梁底定模板时不幸摔伤,致使右腿小腿骨折,户主准时将受伤工人送往187 医院进行治疗,同时缴纳住院押金 5 万元整。工人住院 14 天后自行办理出院手续,住院期间共花费各种医疗费用 51000 元。4 月26 日,户主到定安给受伤工人拿了十天的中药,2 天后又拿一次中药给。 5 月 11 日,向户主提出误工、护理、养分等赔偿费用问题,户主当即表示不再对受伤出钱,他认为:受伤住院已经拿出 5 万多元,他本人也担负确定责任,包工头也要担负确定责任,所以后续费用不再担当,为此双方发生口角纠纷。 5 月 24 日下午 17 时左右,街道主要领导接到投诉件后,当即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城管中队队长、户主到街道三楼会议室了解相关状况,要求户主尽快同伤者进行协商,妥当处理赔偿事宜,并于6 月 10 日中午前答复我街道。户主当场表示晚上到受伤工人家进行协商。10 日中午,街道从户主及伤者双方处得到信息,经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全都:户主除前期支付的费用外,一次性赔偿伤者后续各种费用 7 万元,双方商定将在街道和道客社区干部的见证下,于今日下午 19 时前完成赔偿款支付并签订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