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评估矿应急准备状态、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细则 11、生产部室负责人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4)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根据规定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
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
评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评审修订后,生产部室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发布实施
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
33、预案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危险源评估、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等
预案评审的主要效果应包括:评估预案描述的应急准备状态是否满足要求 ,提出应急预案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评估预案确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评估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可行可靠,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养和操作能力,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提高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
44、各单位应编制各类专业应急人员、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员工应熟悉避灾路线,掌握危险自救和互救知识
特别作业人员(如抢救人员、特别环境、关键岗位人员等)在学习和考试后,应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
应急预案如有修改补充,要组织员工重新学习
应急响应中心(调度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职工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