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股权分置时期公司财务行为展望我国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有望今年年内基本完成,标志着长期以来困扰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性矛盾将彻底消除,证券市场将进入后股权分置时期
同时,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于2006年1月1日施行
上市公司财务决策和会计行为将处于回归正常的股权文化和逐步健全的治理环境中,公司财务与会计研究与实践都将面临一系列革新
一、证券市场的定价功能和权益估值恢复本来面目股权分置环境下,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定价基础、价格形成机制均不相同,严重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制约了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
股权分置改革彻底终结了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二元股价格局
消除了制度性缺陷的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恢复本来面目,在实现价格发现功能方面将呈现以下几个特征:(1)各种类型股票(国有股、法人股、自然人股)获得统一的价值标尺,非流通股净资产定价底线、流通股的虚市盈率、新股发行的价格管制等多种混乱的定价模式并存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2)证券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配股、增发等)定价采纳市场化机制,发行价格能够反映公司投资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证券公开发行失败将成为可能
(3)并购定价具备了市场基础,二级市场举牌和要约收购成为并购主流,非流通股场外转让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4)证券市场估值体系与国际市场具备可比性,国际通用的估值方法,例如未来现金流折现法、可比公司市场指标(市盈率、市净率等)比较法、账面价值调整法等,将获得广泛认同和运用
二、上市公司财务决策和会计行为初步具备良好的治理环境近些年我国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准则、制度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财务造假屡禁不止、会计丑闻屡见不鲜
究其原因,在于公司治理结构不佳、外部约束机制缺失,我国证券市场尚缺乏一套培育和维护公司正常财务决策与规范会计运作的支撑系统
2005年10月27日,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获得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