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滞物料管理办法一
为减少呆滞物料的产生,严格控制呆滞料根源;2
为有效推动公司呆滞物料处理,减少库存资金积压及日常物料管理压力;3
规范呆滞物料控制与处理过程,制定合理的奖罚机制,促进呆滞料的处理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呆滞物料的确认和处理;适用于由于技术更改、计划更改、合同执行等情况形成的呆滞物料的处理
本办法所指的呆滞物料包括外购的物料,半成品和成品
呆滞物料定义1、呆滞物料产生的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类:1
订单变更或市场变化,导致物料呆滞;2
设计变更,导致物料呆滞;3
请购、采购失误,导致物料呆滞;4
客户退货,导致物料呆滞;5
实施安全库存管理的物料由于市场变化,导致物料呆滞
2、呆滞物料的确定:1)凡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性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6个月以上库龄)等现状已不适用需专项处理;或因技术变更,根据新产品开发和销售计划等情况综合判断在后续不能按正常使用的库存物料
呆滞料处理原则:1、总体原则:以公司利益为本,对客户及供应商负责;所有呆滞物料的处理必须以保证品质为前提
2、呆滞物料处理方案:月初统计呆滞物料,组织相关部门评审确定处理方案;在处理过程中发现生产计划变动会对呆滞料处理造成影响的,则立即变更原处理计划或停止实施
3、对于所有呆滞物料,各部门提出处理呆滞物料的提案;提案在进行评审并且通过后,即可对物料进行处理
呆滞物料管理工作:(一)组织部门:1
呆滞物料处理由财务部汇总数据,每月初组织会议确认处理办法;(二)部门职责:1
技术中心:负责提供呆滞物料变更使用的处理方案;2
财务部:负责呆滞料处理,各部门产生呆滞金额进行核算、评估
品保部:负责呆滞料检验及判定工作,并对所有呆滞料转用完成的检验
采购部:负责呆滞物料进行变卖,退换货等具体实施过程及价格的议定
销售部:负责对订单变更、退货造成的专用呆滞物料、成品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