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学校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行动方案。学生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简称“三预”)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工作。预防是以发展性教育内容模式,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预警是以心理测量、心理健康情况分析和心理危机评估的方式,实施学生心理危机行为预警防护;干预是以心理咨询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的手段,应对、排除和干预学生的心理危机和极端行为,并在必要时实施医疗转介。学校针对学生心理危机进行的“三预”工作,实行“日常教育预防、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危机干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一、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及职责1、危机干预需要在学校统一指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以保证心理危机干预成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网络分为:学校——年级——班级——宿舍四级。2、学校成立心理危机应对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长任组长,成员政教处、教导处、团委、少队部、心理咨询室、各年级组、保卫科、医疗室部门相关人员和班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学生心理危机应对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政教处、团委、少队部负责危机干预的具体协调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室负责危机需求调查、人员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及心理救助,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前提下,经常与各年级组长、班主任沟通、反馈信息;教导处负责心理健康课程(讲座)安排、以及危机期间教学的调整;各年级组、各班负责学生心理危机信息的收集并及时上报,做好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和监控;保卫科负责紧急事故处理和危机干预的安全保卫等;医疗室负责对意外事件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3、各年级由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组成。年级组长是各年级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年级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本着“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原则,将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作为维护学校稳定,反映年级学生工作者责任心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工作;要充分发挥联络员、班主任和心理委员的作用,对本年级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排查,收集学生危机信息,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严重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及时向学校报告,共同研讨和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4、班级设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由为人热情、性格开朗积极,同时对心理问题有一定兴趣的同学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每月的1——3日填报《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等表报心理咨询室。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在做好积极关注、朋辈辅导的同时及时向班主任、心理教师汇报,并配合学校进行危机干预,并协助学校做好家长的工作。5、宿室宿舍长要充分调动宿室同学的积极性,唤起同学们的相互关爱,增强责任心,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宿室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主动关心同学,并及时向班级心理委员和班主任报告。二、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对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一)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1.情绪低落抑郁者(超过半个月);2.过去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3.存在诸如学业失败、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人际冲突等明显的动机冲突或突遭重挫者;4.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6.长期有睡眠障碍者;7.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8.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9.有明显的精神障碍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