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与农民增收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 经营体系 2013 年 2 月 22 日 近年来,我县把培育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的重要抓手,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截止 2012 年底,全县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 49 家,其中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1 家、省级 8 家、市级 13 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年加工产值达到 23 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19 家,入社社员 2.25 万人,联系带动农户 5.45 万户、生产基地 12.5 万亩,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达到 6.84 亿元;规模种养大户 917 户,其中种植业 424 户,种植面积达到 3.6 万亩,养殖大户 493 户,全县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 61%。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带动和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和城乡一体化发展。2012 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 19.6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9239 元。 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从技能培训上入手,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立足提升传统农民、引入新型农民的发展思路,以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农民创业培训项目为载体,以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为重点,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近年来,全县培训新型农民超过 1.3 万人,培育科技示范户 2000 余户,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 100 多名。设立了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与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户从事农业创业,市级以上农民创业带头人达 118 人。 二是从土地流转上入手,保障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是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前提与基础,我县先后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在 21 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流转合同文本,健全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促进耕地、茶园、山场等资源要素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目前全县共流转耕地 2.5 万亩,茶园 2 万亩、山场 10 万亩。 三是从优化服务上入手,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我县每年摸排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示范社创建联系帮扶制度,帮助解决在销售渠道、人员培训、内部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市级以上示范性合作社达到 8 家,其中省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