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绩效考核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四条对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现考核的方法
月度业绩考核为A者,本月工资增加5%;2
月度业绩考核为B者,本月工资保持不变;3
月度业绩考核为C者,本月工资减少3%;4
月度业绩考核为D者,本月工资减少5%;5
月度业绩考核有E者,公司将采取处罚措施,包括本月工资减少10%-20%、考察试用、辞退、开出
各等级对用考核分数:A:90分B:80~90分C:70~80分D:60~70分E:60分以下第五条生产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为基础,由直接上级给出综合判断
综合判断的结果将与该员工的年底奖金挂钩
具体情况如下:1
考核分数由全年各月度考核得分总和除以全年总月数12得出平均分(到职不满12个月员工以实际到职月数为准)
分数大于等于90分者,年度为"A";3
分数小于90分,大于等于80分者,年度为"B";4
分数小于80分,大于等于70分者,年度为"C";5
分数小于70分,大于等于60分者,年度为"D";6
分数小于60分者年度为"E"
第六条年度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年度综合评判为"A"者,在下一年将得到12%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年度综合评判为"B"者,在下一年将得到8%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年度综合评判为"C"者,在下一年将得到5%工资(不包括工龄工1资)的增长;年度综合评判为"D"者,其薪资待遇保持不变;年度综合评判为"E"者,行政及人事部将视情况给予其降薪、警告、降级处理、开除或辞退处理
第七条管理人员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五日至六月十五日和一月五日至一月十五日;外地分公司经理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