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考核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团体活力和凝聚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绩效考核针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管理人员,包括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四条对员工的考核,采取月度工作表现考核的方法
月度业绩考核为A者,本月工资增加3%;2
月度业绩考核为B者,本月工资保持不变;3
月度业绩考核为C者,本月工资减少5%;4
月度业绩考核为D者,本月工资减少12%;5
月度业绩考核为12个A者,即全年的月度考核都为A,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5%;6
月度业绩考核为10个A,2个B者,其下一年工资(工龄工资不在其内)增加2%;7
月度业绩考核有6个D者,公司将辞退该员工
第五条员工的年度综合考核以其月度考核为基础,由直接上级给出综合判断
综合判断的结果将与该员工的年底奖金挂钩
具体情况如下:1
月度业绩考核结果相应的分值:A:90分B:80~90分C:70~80分D:60~70分E:60分以下由12个月的累计分数确定对该员工的综合评判
累计分数大于等于90分者,年度为"A";3
累计分数小于90分,大于等于80分者,年度为"B";4
累计分数小于80分,大于等于70分者,年度为"C";5
累计分数小于70分,大于等于60分者,年度为"D";6
累计分数小于60分者年度为"E"
第六条年度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年度综合评判为"A"者,在下一年将得到5%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年度综合评判为"B"者,在下一年将得到3%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增长;年度综合评判为"C"者,其薪资待遇保持不变;年度综合评判为"D"者,项目部将视情况给予其降薪、警告或降级处理;年度综合评判为"E"者,项目部将视情况给予其降薪、或辞退
第七条管理人员月度考核时间安排在每月的5日至十日,年度考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