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口市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为保障全市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周口市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〇〇周口市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方案为保障全市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核查,进一步提高药品生产企业依法组织生产的自觉性,规范全市基本药物生产,打击企业擅自改变处方和工艺行为,排除质量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完善全市基本药物品种监管档案,建立基本药物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确保药品生产质量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市局成立周口市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领导组,党1组书记、局长王二伟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涛任副组长,安监科、法制科、稽查大队、监察室、市药品检验所负责同志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基本药物的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在评审组对核查基本药物做出分类处理的初步意见基础上,根据核查评审基本原则做出处理决定,并上报省局
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领导组下设核查评审和检验评价两个工作组
核查评审组负责现场核查、抽样、综合质量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根据申报资料内容、现场核查情况、整改情况及对可疑物料或成品的抽验结果等对工艺处方与质量标准的不相适应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对核查药品做出分类处理的初步意见并提交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领导组决定
由安监科科长李广建任组长,程相林、刘超、杨志方、柴慧任组员;检验评价组负责市局确定的基本药物重点品种的检验、不良反应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工作,市药品检验所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