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工商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1
分局长(所长)岗:姚祖鸿1
1岗位职责一、负责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及注销的核准工作(履行登记核准员职责);二、负责决定以分局(所)名义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三、负责审核或决定分局长(所长)职权范围内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2执法依据一、《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二、《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三、《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等其他工商法规
3工作规程一、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规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经登记审查员签署审查意见后,分局长(所长)签字核准,当场予以登记
除当场登记的外,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不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
二、行政处罚工作规程行政处罚案件经法制员核审同意后,分局长(所长)对案卷材料、核审意见、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听证记录等进行审查,视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决定:给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撤销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案件经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决定
4工作流程图见4
4登记审查员岗工作流程图和6
4巡查员岗工作流程图
分局副局长(副所长)岗:徐江艺2
1岗位职责一、按照分工负责对部分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审核(包括案件核审);二、受分局长(所长)委托代行其审批职责
2执法依据一、《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二、《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三、《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等其他工商法规
3工作规程一、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