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
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
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三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四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科批准,方可备血
第五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
(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
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第六条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七条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第九条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及输血会诊制度
第十条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第十一条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
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
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
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