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2005-Q/DD丹东供电公司标準Q/DD—209014-2005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运行管理规程2005-03-15 实施丹东供电公司发布Q/DD—209014-2005IIIQ/DD—209014-2005IIIIIQ/DD—209014-2005为了进一步规范丹东供电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运行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稳定、可靠,以便使其能更好地为生产和营销工作服务,特制定本标准
统一的原则,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表述原则上,均按 GB/T1
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及 Q/LN2002-2004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编制规则》进行的
本标准由丹东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丹东供电公司企业管理部归 I 丨,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志强、周雨田、张文治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张福华、辛晓光
本标准批准人:武星义
Q/DD—209014-200552d)外部设备:打印机:e)辅助设备:放置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机柜、UPS 电源;f)仪器仪表:试验、检测、诊断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运行情况的设备
2 软件范围分为以下几类:a)系统软件;b)应用软件;c)数据库软件;d)工具软件
2 本规程管理的范围应是信息中心登记备案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3 信息中心登记备案的一切设备必须由信息中心统一管理,设备购置
接入、流转、报废必须经信息中心批准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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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中心提出设备需求申请,信息中心应认真审核
经批准的设备分配计划必须严格执行,未经信息中心批准,各基层单位或部门不得私自调整
5 信息中心配发的设备实行按岗位管理,任何人员的岗位变动,未经信息中心批准,不得将其原岗位使用的设备带走或另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