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权量化工作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严守政策底线
坚持农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归成员集体所有,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依据股份权能(即股权)归成员按份共有,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成员股东以“股权证”中实有股份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严格规范程序
要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于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股权设置及至今后股权管理的全过程,严格程序、依法操作、结果规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登记并向持股成员出具由市农业部门监制的记名股权证书,作为享受收益分配、参与管理决策的凭证
(三)坚持民主决策
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股,股份设置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资产量化范围、股权设置办法须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实施“一村一策”
各村(社区)要充分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杜绝“一刀切”
各村、组按照自身的现实状况,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村、组的资产量化、股权配置等细则,再组织实施
二、资产量化 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范围主要分为集体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土地资源
2(一)集体经营性资产
根据《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集体经营性资产=短期投资+经济林木资产+长期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用于经营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农业资产,特别是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以及货币资金中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区分用于经营的和非经营的,将用于经营的部分量化为本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二)经营性土地资源
除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和已确权的林地以及公益性土地资源、福利性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