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奖惩流程,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增强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意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使用范围适用于惠州市恒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1各部门负责对员工的奖惩行为进行提报
2人事行政部负责奖惩事项的具体实施与落实
1员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四种,并可依据事迹大小,给予当事人奖金、加薪奖励
1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通报表扬:A
在本职工作中,确有特殊表现者;B
对各种生产技术或方法,提出改进意见,表现突出者;C
对公司各项业务及市场开拓有特殊表现者;D
其他应给予通报表扬的事迹
2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嘉奖:A
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B
工作有方,使业务进展有相当成效者;C
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D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责、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者;E
成本意识强,避免资源浪费有显著成效者;F
拾金不昧、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者;G
其他应当给予嘉奖的事迹
3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A
对生产技术提出具体改革方案,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B
检举揭发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1C
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D
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E
其他应当给予记功的事迹
4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A
对生产技术提出重大革新的具体方案,经采用后成效卓越者;B
遇有异常事件,奋不顾身,勇于抢救他人,减少了公司损失或保全他人性命者;C
对于有危害公司权益事件,能事先检举或采取措施,而使公司减免重大损失者;D
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E
其他应当给予记大功的事迹